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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两保”背后的黑幕

2000-02-2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李亚彪

“两保”,即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,在一些地方,“两保”已失去了它本身所应有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一方面是犯罪分子利用“两保”逃避法律的制裁;另一方面是某些执法人员利用“两保”为自己捞取私利。

1998年初,吉林省政法委组织100多人分赴各地,到44个看守所、劳教所和市属监狱中,对1995年至1997年间政法机关“两保”案件进行清查,其结果令人震惊:存在办案质量和各类违法问题的案件8000多起,占“两保”案件总数的47%;更为重要的是,这当中涉及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线索1000多件。在一些玩忽职守、胆大包天的执法人员手下,包括杀人、抢劫、强奸和贩毒等重大案犯在内的大批犯罪分子,竟纷纷披上了“两保”的合法外衣,长期逍遥法外。长岭县太平川镇冯连文将妻子杀死后,县公安局竟以“家中无人照顾”为由,将其取保候审。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判处抢劫犯刘苏峰有期徒刑13年,又给其办理保外就医,刘苏峰保外后不知去向……谁知道在这些荒诞的案例背后隐藏着多少见不得人的罪恶勾当?

永吉县公安局1995年至1997年共收取保证金61万元,其中仅返还当事人6万元,其余均被公安局坐支。梨树县公安局预审科更是大胆,一次就违纪动用保证金100余万元。在一些地区,取保候审中出现大量“财保”,一般犯罪花1000多元钱就可“摆平”,一些经济犯罪则花出上万甚至十几万。

(《半月谈》第4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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